19/01/2023
法比傢俬回應有關興民邨傢俬/裝修爛尾事件
在昨晚18/1,有朋友轉貼了fb上的一篇文章,問我發生甚麼事(圖1)。到了今天早上,我發現有不少網友在我的傢俬專頁上表達嬲嬲心情,令我不得不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公開。
在去年的11月初,李先生(KC)來了我小店查詢有關訂造傢俬的事情,在傾談了大約15分鐘後我們便一起去了興民邨的單位進行度呎報價,當時KC透露原本已經打算在朋友經營的裝修公司下單,怎料單計訂造傢俬的總額已經超過11萬,當中還未包含設計費用,但他的預算有限,希望我能提供較優惠的價錢。KC是在我小店斜對面做髮形師的,考慮在同一個商場的鄰里關係,我以較優惠的價錢開了圖2中的報價單,當中除了免去全屋合共約18個抽屜收費和提供4%全單折扣外,還包含了傢俬的LED燈帶電制等開孔和走電線服務。加上該屋邨的5樓沒有電梯,所有傢俬必須在6樓移動約30米,再抬落一層樓梯(約15級)才能到達客人的單位,當時客人答應了會在貨到時一起參與搬運傢俬,希望減少因搬運而產生的額外費用。
圖2中的橙色部份是後來的新增項目,廚櫃的轉角位置連遮水管木板、廚房廁所的天花木盒連工包料都是象徵式收費合共$1500(見圖3,4,5) 文章中最為人討論的木門部分,是以$2000一套連工包料和送貨收費。圖6-20是訂造傢俬圖紙。
到了大約12月中,內地工廠那邊因為疫情而多番停工,因此上述傢俬和房門、廚廁門分開了三批送貨,分別於12月23號、1月2號和1月6號送貨。在工程初期(26/12),我們經商討後同意增加3個附加項目,分別是在單位露台鋪設SPC石塑地板連白色收口線、廚房2幅牆身和地板貼PVC膠板、廁所地板和牆身貼PVC膠板(見圖21-23),當中以廁所項目最為複雜,因為圖22中的藍色框是單位的維修喉管活門,要在不能阻礙日後維修的前題下美化該位置。3個附加項目合共$6500。
KC在1月初開始催促我,要求我在9號交貨,因為他安排了水候和電燈師傅在10號和11號上門安裝潔具和燈飾等,但由於此交易的利潤甚微,加上外判傢俬安裝工人的工作態度以馬虎見稱,在權衡支出和質素之下我選擇了聘用一名雜工和我一起工作。到了1月3號晚上,KC聯絡我表示自己在4號可以和我一起組裝傢俬,我起初表示反對,因為萬一客人不小心碰壞了組件的話,情況會十分尷尬,但KC表示多個人多隻手,自己執頭執尾都可以,在熱情難卻的情況下,KC參與了1月4號、1月6號和1月9號的安裝工作,當時進度大致順利,主人房、雙層床的房間、廳櫃和電視櫃的傢俬已經組裝完畢(但還未打填縫膠修口),加上我和另一雜工在7號和8號順利完成廚房膠板、吊櫃地櫃、檯面石、天花遮水管盒仔和廁所櫃的工作,因此當時的溝通氣氛尚算融洽(見圖24-27)。
在9號和10號的工作下,所有傢俬的結構部分和門框已經完成,(當時未貼上修口條),因此當晚我要求KC先付我$25000尾數當中的$15000,KC拒絕,表示希望其他細節完成後才付我尾數,為此當晚我們有一番爭論,最後我選擇讓步。(見圖28-36)
但由於傢俬上的三腳插頭、燈帶和相應的開關要接駁得達致盡善盡美的話,需時不短。在11和12號有另外3位工人,連同我和雜工合共5人在現場,他們在屋內各位置都有接駁天花燈工作,加上要配合他們的接駁工序,令進度嚴重受阻,原本櫃門和櫃桶的調教工作,以及所有傢俬的修邊打填縫膠工作要到晚上才能進行。當晚在處理門框修邊條亦出現了事故,我錯誤切開了2條門框頂部的修邊條,一處是彩虹房的外邊,另一條是雙層床房的內邊,在原有修邊條不足,加上臨近年尾大陸工廠已經停工的情況下,我只能待過年後工廠復工重新寄來修邊條,才能重新裝上。在15/1晚上,KC和太太上門視察進度時,我將全屋的各項需在過年後要執修的工序逐一列舉,並拍照貼在我在KC的whatsapp對話中,令雙方清楚要執修的問題,才收取$15000現金(見圖37-40)
當晚我亦工作至10時,以配合KC分別在主人房和客廳安裝電視掛架。當時我已經把自己的工具大致執整好放進各大小包裹中,因為KC和太太當晚已經在全屋進行清潔,我亦已經把各傢俬的填縫膠修口完成了9成以上,但當晚我發現當KC站在雙人床上時面板有彎曲的情況,需用電鑽和電鋸等工具去進行加固工程,因此我把原本電召貨車運走工具的念頭打消,打算在16/1 15:00前完成各項工序後才運走工具。
到了16/1的中午,我聯絡了一間小店去修理廁所和廚房門,他們表示要在17/1下午兩時才會上門處理廚廁門的問題,由於當時現場只有數塊膠板未貼,和電視櫃底少量釘膠殘餘物未清走,加上我聯絡KC時他表示要我自行上門開開讓修理師傅進屋(見圖41),我認為此回覆反映了屋內尚未有人居住,自己還有17/1早上至下午的時間處理餘下過年前可修理的項目,因此我暫時放下了此單位的工作,去了新界區做另外一個傢俬安裝工作。我知道KC安排了家人在16/1晚上在單位進行清潔,但我在明天還有工序要處理,加上KC曾要求我留下膨漲膠塞和螺絲用(見圖42),以我所知KC沒有油壓鑽,為免屆時他沒有相關工具可用,因此我把所有工具都整齊放在工作摺檯的上邊和旁邊,令他容易找到相應工具,並拍影通知他我在17號才清場。(見圖43)
怎料當天大約17:00,他致電給我,質問我為何沒有清走工具,阻礙他的家人進行清潔,起初我詢問他可以把那些工具移至角落,但他反對,表示這是我的責任,認為我沒有悔意也,並說出很多過份的說話,例如「拍拍屁股走左去」、「錢就識收,野又唔造」要我致電給家人馬上來清走工具,可是我當時根本無法要家人抽手。經過一番爭論後,我們同意把我的工具全部搬上6樓走廊,KC並表示如果保安問起,他會否認那些工具是自己的,並不會就任何工具遺失而負責。
到了18:13,KC表示我可以選擇不再上他的單位執手尾(見圖44),我亦因為他的惡劣態度而不想再跟進,因此我提出了各項未完成的工序所需的工費,希望最後也能和氣解決事情,並用列表計算我應在尾項扣掉的開支用在賠償KC的損失(見圖45)我經計算後,認為自己應該把1萬多元尾數減少至$3000,最後提出以$2500作最後定價,可是KC認為他頂多給我$1500元,因為有很多門板要重造。我表示這個理由不合理,因為這些門板損壞傢俬工廠會負責,是KC自行要找其他人跟進。最後,這個賠償協議拉倒,我亦警告他香港法律是保障商界,他這樣做根本沒有好處。(見圖46-48)
我在此必須承認自己在安裝過程中進度緩慢,特別是最後的廁所貼pvc膠板項目,而且安裝門框手工粗糙,令客人受到困擾,不能把全屋執整致完美渡過新春,所以過程中我幫客人收貨、額外附加的項目收費也沒有提出。KC在網上指控該傢俬公司在爛尾後仍然要求收取$10000元,是不盡不實的指控,因為我原意是在新年前,即使做到年30晚(如有需要),都會上門幫他執整,在新年後工廠復工也會把所有東西執整,因此才會打算在過年後才收取10000尾數。但他在16/1號便自己主動申請爛尾,並拒絕本人約$8000的賠償方案,都是源於他的決定